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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工作细则

08-25 15:18:11  浏览次数:145次  栏目:房地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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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班时间为9:00-18:00,中午12:00-13:00为午餐时间。晚上值班时间暂定为18:00-19:00;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3:00每天各组安排一人轮流值班。值班时间所来客户依旧轮班接待
    (2)每天严格按轮次接待客户,因事错过一概不补接客户。
    (3)凡进入售楼处询问房子的客户,都算轮次。客户是否有诚意,销售员都必须认真接待,不得敷衍了事。
    (4)在接待客户过程中,销售员不得夸大其词,应严格按照统一口径和指标来回答客户。
    (5)每位销售员都应主动、热情地接听电话。
    (6)电话客户原则上还是按轮次接待。但如果客户指名道姓,则视为该销售员的老客户,但一销售员不能同时接待两波客户(先接新客户,老客户后来除外)。
    (7)老客户原则上由原销售员接待。如该销售员不在场,其它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
    (8)如接待较长时间后原销售员才认出是自己的客户,则视为新客户。
    (9)老客户不算轮次。
    (10)如出现一个客户多个销售员交叉接待过,则销售员间互相协商,如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造成不好影响,则业绩收交营销部(来自:www.jzr88.com)。
    (11)每个组每天保证5-6人上班,其中一人值班。每位销售员一星期可休息1天。
    (12)接待客户须认真、细致、耐心,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如遇客户投诉,投诉一次扣佣金200元,投诉三次以上,公司将做除名处理。
    (13)销售员不得在售楼处代卖其它公司的房屋。
    (14)合同条款需熟练,解释准确,签订合同不得涂改、有误。交秘书及出纳审核后,确保无误再交公司存档。
    (15)销售人员无权收取定金,每分钱需上交公司财务(下班时间除外)。
    (16)销售部每周一次例会,时间暂定为每周三下午6:00点开始,以便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销售中的体会作一次交流。总结一周销售情况,作好下一周工作的安排。
    (17)每月销售第一名设特别奖300~500元,连续3个月业绩最低则自动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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