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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来访接待制度

08-25 15:22:01  浏览次数:952次  栏目:房地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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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准备接待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站在接待台前迎接客户,安排接待上门的销售员按照要求排座相应位置,按照顺序负责接待上门客户。前台不允许有空位。销售员按照安排顺序接待客户完毕,应立即通知下一个销售员做接待准备,并将客户情况填写《来访登记表》。
    2、凡是上门询问有关房子情况或来销售厅参观均算有效上门。(如找其他部门的客人除外)。
    3、如果上门客户已经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但忘记了销售员姓名,那么应正常接待。
    4、接待此客户销售员有责任以适当方式询问上次接待者的姓名,如果问明应立即告知并交给上次接待的销售员,(来自:www.jzr88.com)或请客户留下上次登记的姓名电话,以便核对《来访登记表》,告知其他销售员。
    5、上门客户已来过的,或已联系过销售员,但此销售员不在现场,那么第一接待的销售员有责任把客户交接给其他手头无工作的销售员,被交接的销售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由副总监协调)。
    6、待接销售员负责及时补充资料架上的资料,保持销售大厅的整洁,下班时要确保洽谈区的所有电脑及电源关闭。
    7、凡因病假、迟到或私事未能接待上门来访,均不予补接。
    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销售员,每次处罚50元,并示情节后果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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