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水、供电、公共照明、电梯等动力设施的维护管理。小区的总泵房、配电房或自行发电的机房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管理,确保正常的供水供电和安全用电。
4.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在小区红线范围内,除明确规定属大市政管理外的市政配套设施,包括楼宇内的公共排水、化粪池等设施,均应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5.环境保护、绿公管理。这种管理的目的在于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现行小区规划规定:绿地面积不少于总占地面积的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环境保护主 要是控制噪音、控制空气和水质污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治理、清除住宅内污染源。
6.清洁卫生防疫工作。除对小区的公共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外,还有小区楼宇内外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要加强防疫、灭鼠、灭蚊绳孽生基地,要认真按照城市卫生条例做好小区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坚持以“拾零”为主的清扫制度,禁止乱张贴、乱涂写,对小区的经营商点应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物业公司应争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依据年审制度, 应视经营者遵守小区管理制度的优劣而决定是否继续发经营
7.防火、防盗及公共秩序的管理。在小区内,不允许乱放车辆,不允许占道堆放物件,不允许占道作业和摆摊设档。根据公安部门关于开展“群防群治”的要求和谁受益、谁出钱 的办法组织小区保安队伍,配合公安派出所搞好巡逻放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