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山市xxx物业管理公司是从事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的服务性管理企业。
第二条 本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守法经营,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山市物业管理企业协会。
第三条 本公司宗旨:以服务、便民、微利为目的,以公共服务、专项服务、特约服务为特色、管理与服务并举,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业主至上,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为业主提供完善的、多层次的优质服务。
第二章 企业名称、驻地及经济性质
第四条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所在地设在中山市xx区(镇)xx路(管理区)内,定名为中山市xxxx公司。
第五条 本公司隶属于xxx领导,为xx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 注册资金和来源
第六条 本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xx万元,固定资金为xx万元,流动资金为xx万元,资金来源为xxx。
第四章 经营管理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 本公司经营管理范围(略)。
第八条 本公司对住宅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其他项目的服务,采取有偿服务的经营方式。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九条 本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xx名,下设……。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的职能:(略)
第六章 法人代表的产生程序及职权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理为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其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或聘任,任期为三年。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法人代表依法行使如下权利:
1、有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
2、有对下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任免权;
3、有权调动、招聘、辞退本企业职工,依法合理实施奖惩;
4、有权调动企业内部资金,安排劳动工资计划,决定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福利标准;
5、对外代表本公司行使法人权利。
第七章 财务管理制度和税后利润分配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经纪律和各种财务制度,独立编制资金平衡或资产负债计划,搞好公司财物管理,为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会计人员要认真搞好财务预决算,理顺资金构成,建立有关账目;出纳人员要管好现金和票据,熟悉收支和往来账。
按规定进行纳税登记并缴纳税款。
第十四条 税后利润分配比例还贷及债务基金占xx%;完善及发展基金占xx%;储备基金占xx%;职工工资及福利金(奖金、劳动保险、医疗费、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困难补助等)占xx%;其它占xx%。
第十五条 职工分配实行按劳取酬,奖勤罚懒,体现多劳多得。
第八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六条 本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用工规定,职工分为固定工、合同制工和公司合同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期满可续签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须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本公司决定聘用或聘任,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聘用职工如有违反合同条款,本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也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和终止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需要修改,由经理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并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由种种原因使本公司需要终止经营时,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并组织账务清理小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办理完税手续和进行其它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到建设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资质、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在未宣布正式终止经营时,本公司按原方式讲行正常运作。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市建设局备案和办理工商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