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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08-24 16:57:25  浏览次数:485次  栏目: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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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四条 交楼20天前,销售部必须组织工程部、研发中心设计部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进行讨论定稿,集体会审签发。销售部应在会审结束后3天内将加盖

www.jzr88.com 房地产公司公章的上述文本交物业公司,并委托物业公司在办理交楼手续的同时向业主发放。
    销售部未按本条要求组织审定《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交物业公司的,每迟一天扣销售部经理15元。工程部、研发中心设计部未按本条要求参加集体会审并签发的,每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研发中心设计部经理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交楼前20日物业集团全质办向销售部被考核人了解上述文件会审签发情况,交楼前17日物业集团全质办向物业公司(来自:www.jzr88.com)负责人了解上述文件移交情况;上述文件移交物业公司后全质办保留一套存档。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从被考核人处了解到的情况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一百零八条 物业公司与买受人办理楼宇交接手续,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物业公司经办人核验买受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准予入住通知书》;
    2、物业公司经办人核验无误后,请买受人填写《业主档案》,并签署《业主公约》;
    3、物业公司经办人请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钥匙交接书》;
    4、物业公司经办人陪同买受人验楼,填写《楼宇情况反馈表》并请买受人签名。物业公司未按本条要求办理楼宇交接手续的,每户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进行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请买收人填写《业主档案》和签署《业主公约》时必须同时签署《物业服务协议》。交楼期间由督导员负责检查本条执行情况,发现未达本条要求的当天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在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统计上报。

    第一百零九条 物业公司必须在交楼前20天,将《住户手册》、《楼宇情况反馈表》、《钥匙交接书》、《业主档案》交物业集团审核,并于交楼前5天印刷完毕。物业公司在买受人办理完楼宇交接手续后,应将买受人相关资料入物业公司未按时将以上资料交物业集团审核,每迟一天,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物业公司未将买受人相关资料入档的,每发现一件,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交楼前20天物业公司负责人将包括《物业服务协议》在内的上述文本交物业集团全质办,由物业集团全质办呈送物业集团总经理按物业集团总经理批示意见处理;交楼前5天物业公司负责人将一套已经印刷好的上述文本交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全质办根据上述文本报送情况分别在交楼前20天和交楼前5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交楼期间由督导员负责检查买受人相关资料入档情况,发现不合格项当天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在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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