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市场的主体与客体
(一)土地市场主体
土地市场主体即土地市场的参与者(法人和自然人),包括供给者、需求者、中介者和管理者。
1、供给者是向土地市场提供交易对象的经济行为主体,主要是土地所有者和开发者、使用者(含经营者)
2.需求者是通过土地交易取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土地权利的单位和个人。
3.中介者
4.管理者.市场的管理者的基本任务在于维持交易秩序,提供交易质量和效率,协调土地交易关系。管理者除必要的行政手段外,主要通过价格、税收、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进行管理
例题:土地市场管理者的基本任务是( ABD )
A.维持交易秩序
B.提高交易质量和效率
C.制定土地交易价格
D.协调土地交易关系
(二)土地市场运行中的客体,就是土地本身及其产权关系。
土地产权关系及其在市场运行中的交换,构成土地市场客体的主要内容。
www.jzr88.com,2016年土地估价师复习资料:土地市场主体与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