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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常用命题点(一)

09-12 17:14:30  浏览次数:834次  栏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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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题点15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抵押

  1.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2.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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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3.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白留地、白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效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担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5.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6.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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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题点16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质押

  1.概 念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二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二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2.分 类

  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3.可以质押的权利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命题点17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留置

  1.概 念

  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

  2.留置权的前提

  留置权以债权人合法占有对方财产为前提;并且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履行期。

  3.能够留置的财产

  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可能实施留置。

  命题点18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定金

  1.概 念

  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2.数 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合同的形式及其生效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口生效。

  4.定金合同的履行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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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题点19 施工投标保证

  施工项日的投标担保应当在投标时提供,担保方式可以是由投标人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可以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担保(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书。

  投标保证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人止。若由于评标时间过长,而使保证到期,招标人应当通知投标人延长保函或者保证书有效期。

  命题点20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

  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是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而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担保。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中,履约担保的方式可以是提交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也可以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担保(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

  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是承包人通过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发包人开具的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经济担保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履约保证的担保责任,主要是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合同规定,在工程全过程,按期限按质量履行其义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止。如果工程拖期,不论何种原因,承包人都应与发包人协商,并通知保证人延长保证有效期,防止发包人借故提款。

  命题点21 施工预付款保证

  预付款担保,是承包人提交的、为保证返还预付款的担保。预付款担保都是采用由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供。

  预付款保证的有效期从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发包人向承包人全部收回预付款之日止。担保余额应当与预付款金额相同,预付款在工程的进展过程中每次结算工程款(中间支付)分次返还时,经发包人出具相应文件,担保金额也应当随之减少。

  命题点22 建筑工程一切险

  1.概 念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2.投保人

  《建设工程施了合同(示范文本)》应当中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

  3.被保险人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或者分包人;

  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4.责任范围

  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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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除外责任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子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6.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如果加保第三者责任险,则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7.赔偿金额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8.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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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题点23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

  合同鉴证与公证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

  合伺鉴证与公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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