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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08-27 14:21:29  浏览次数:799次  栏目:建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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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材料、设备到货情况能满足需要。
    (5)管理人员全部到位。
    (6)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已办妥。

    7.4.12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7.4.12.1 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记入施工监理日志,并签发《施工监理通知》指明质量缺陷的部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监理部专业工程师需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书》,通知施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如有必要应编制补救方案和措施,经监理部专业工程师签认后实施.监理部专业工程师负责验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执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7.4.12.2 如对工程质量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监理日志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7.4.12.3对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的检测核查,在通知施工承包商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参加,与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认。
    7.4.12.4 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认。

    7.4.1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7.4.13.1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检验确认的权力和责任。
    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7.4.13.2如施工承包商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可报请项目总监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待施工承包商改正后,填报《复工申请》,报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4.13.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工程完工后,在施工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专业工程师现场查验确认后,向施工承包商签发《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
    7.4.13.4监理部专业工程师责成施工承包商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施工监理通知》。
    7.4.13.5工程质量检验应参照执行ISO9002《检验、试验程序》。

    7.4.14质量、技术签证制度
    7.4.14.1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一人签署。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方有效。
    7.4.14.2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按规定行使质量否决权。
    7.4.14.3施工承包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控制工程师的认证意见,这既

www.jzr88.com 是质量控制的要求,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7.4.15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7.4.15.1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维修更换。
    7.4.15.2施工监理方依据合同的要求在保修期内负责对施工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并监督施工承包商解决。
    7.4.15.3保修期内质量责任的划分原则:
    (1)施工承包商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承包商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属于设计问题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承包商负责返修,其费用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索赔。
    (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谁采购,谁负责承担经济责任。
    (4)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5)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事故,施工承包商、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7.4.15.4 施工承包商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要求7天内到达现场与业主和施工监理方协商返修内容。

    7.4.16 质量否决权
    7.4.16.1质量否决权是“质量第一”的重要体现,实行质量否决权,就是项目总监或质量控制工程对施工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产品的质量具有最终的否决权。
    7.4.16.2质量否决权执行原则
    (1)质量否决权与质量责任制相统一。
    (2)质量否决权属于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总监。
    (3)一般质量问题由监理部专业工程师行使,重要部位或分部工程由项目总监行使。
    (4)质量否决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承包商。
    7.4.16.3质量否决权的行使
    (1)在施工中,凡是不符合施工规程、不能保证质量的操作方法、手段和措施,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将行使质量否决权,并书面通知其采取补救措施,或停止施工或返工,以及撤消某些施工资格。
    (2)对于某些重要部位,或分部工程的质量有争议,项目总监根据有关设计文件、规范、规定进行确认,并行使质量否决权。
    (3)在工程施工进度检测、费用申报中,执行质量认可签字制度,只有质量认可签字的工程,才能提取其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7.4.17 分区质量检验评定划分原则
    7.4.17.1适用于石化装置或其他工业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
    7.4.17.2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将整个工程划分若干区域;每个区为一个单项工程:每个单项工程划分若干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
    7.4.17.3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目前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都没有规定,为便于质量检验和取得系统数据,一般可按专业和同类型装置或项目的常规做法划分。
    7.4.17.4 在评定各分部工程质量时,其分项工程均应参加评定;
    在评定各单位工程质量时,其分部工程均应参加评定;
    7.4.17.5 对单项工程和整个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执行有关规定。

    7.4.18 建立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专业工程师及质量检验人员应逐日记载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7.4.19 质量报告
    7.4.19.1质量周报
    报告人:现场项目部全体质量控制专业工程师
    报送: 总监理工程师
    报告内容:一周内该质量控制工程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汇报,填报《周工作报告》
    (1)本周内本专业项目质量状况概述。
    (2)本周内本专业项目质量检查、检验、试验及测量验收情况。
    (3)本周内本专业发生的质量事故及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4)本周内本专业产生的不合格品情况、产生原因分析及、处理结果。
    (5)本周内本专业发出的整改、暂停及复工令。
    (6)本周内本专业现场存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7)下周本专业质量控制的重点及建议。
    7.4.19.2质量月报

www.jzr88.com     报告人:总监理工程师
    报送:业主及有关部门
    报告内容:本月项目综合质量状况汇报
    (1)本月项目质量状况概况。
    (2)本月项目主要完成的工程量及各专业质量检查、检验、试验及测量验收情况。
    (3)本月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对策和处理情况。
    (4)本月各专业产生的不合格品情况、产生原因分析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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