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的基本原则及所依据的技术规范或标准;
设备或器材所用材料性能所依据的标准或规范;
应进行的质量检验项目及要求达到的标准;
7.4.6.4供货厂方应提供质量保证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
供货总说明;
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
质量检验证明;
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
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必要时,还应附有权威性认证资料;
7.4.7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管理制度
7.4.7.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材料准用证,并由施工承包商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验,向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提交检验结果或试验报告,经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若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证明运到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可以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7.4.7.2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或
7.4.7.3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捡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
7.4.7.4对于某些当地天然材料及其现场的配制品,一般要求施工承包商事先按规定进行试配,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
7.4.7.5对于新材料、新型设备或新装置的应用。应事先提交可靠的技术鉴定证明文件和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的报告,经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查确认和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
7.4.8对施工承包商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管理制度;
7.4.8.1对施工承包商施工机械、设备由监理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施工承包商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申报,填写《施工机械、设备申报表》。
7.4.8.2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应审查其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 要注意设备型式应与施工对象的特点及施工质量要求相适应。在满足合同对施工质量要求方面有无保证;审查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报告中,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
7.4.8.3 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
7.4.8.4 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备妥;是否与审查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中所列型号、规格相一致;是否都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7.4.8.5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7.4.8.6 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有相应的技术检定合格证书,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7.4.8.7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承包商不得任意更换施工机械或设备。如果要将机械、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必须由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批准。
7.4.9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7.4.9.1施工组织设计先由各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核通过后,再由项目总监确认、批准。
7.4.9.2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确认后,即做为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动。在施工实施阶段,施工承包商应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场具体情况和施工对象特点编制更具体、详细的单位工程或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计划以及质量保证措施,提交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7.4.9.3 施工承包商如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7.4.9.4 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可着重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2)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特别要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给水及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和场区环境状况,以及它们可能在施工中对质量与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有无应对方案及有针对性的保证质量及安全的措施等。
(4)主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对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管线工程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有无针对性措施及预控的方法;对于炎夏、严冬和雨季等特殊条件下,以及某些特定对象的施工质量与安全,有无可靠而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5)工期安排是否满足施工合同要求。
(6)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7.4.10 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
7.4.10.1对于一般施工方案有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对于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案、成品保护措施、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方案、土建、安装、装修工艺等,需项目总监审批。未经审批的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7.4.10.2施工方案审查中应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审核:
(1)施工程序的安排。合理的施工程序应当体现以下几方面。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应当充分;在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的基本规律;施工流
(2)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可靠性及维修难易、能源消耗,以及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外,还应考虑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3)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它是施工方案的核心,合理的施工方法应当是:方法可行,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与选择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组织方式相适应,经济合理。
7.4.11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7.4.11.1项目开工前施工承包商提交开工申请,项目总监接到开工申请后,组织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按要求进行审查,合格后由项目总监发布开工指令。
7.4.11.2申请开工报告的原则:
(1)任何新开工的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进行开工申请。
(2)装置的土建、地下管网安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进行开工申请。
(3)单独配套工程如电站、汽炉、空分、空压、冷冻等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进行开工申请。
(4)新进场的施工承包商,在其负责施工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开工申请。
7.4.11.3对于拟开工工程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发布开工指令。其检查内容有: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批准。
(2)劳动力按计划已经进场。
(3)施工机械、设备已经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