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消防相关系统指挥员的职责:
(1)立即组织设备运行人员及设备抢修人员各就各位,保护好机房。
(2)指挥变配电室人员确保应急供电,切断非消防供电。
(3)指挥工程维修部确保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畅通。
(4)指挥相关管理站确保消防电梯正常运行,专供灭火、抢救人员使用。其他电梯一律迫降一层,停止使用。
第八章 火灾时电梯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的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发生火灾时,对于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
三、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四、井道内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
五、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处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六、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