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年 月 NO:
业主姓名 房屋面积 基金单价 应收基金 备注
财务审核: 制表: 日期:
房屋本休维修基金申请使用表
编号: NO: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用途及金额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验收情况  
确认 签名: 年 月 日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公布表
年 季度 NO:
栋号 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数 上季结余 本季支出 本季余额 备注
总经理: 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 制表: 日期:
房屋本体维修清单
NO:
日期 栋号 维修内容 维修金额 申请表编号 备注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维修负责人: 主管: 审核:
附录:
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指导标准
依据1996年下半年最低成本房价和建设部发布的维修范围标准,发布1997年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费指导标准:
一、 测算标
多层房屋(9层及以下,不带电梯):0.63元/平方米/月;
二、 实际标准
考虑到目前住(用)户的实际承受能力,暂按测算标准的24%-35%收取,作为最低标准,以后逐年到位,即:
1、 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0.25元/平方米/月米;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0.20元/平方米/月米。
2、 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月米;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月米。
各类商品房房屋经业主管委员或多数业主同意,标准可以适当止浮;超高层房屋可以上浮50%-80%。
以上标准均不包括中央空调系统。
市住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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