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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规程

08-24 15:47:40  浏览次数:728次  栏目:装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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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规程

1.0目的
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业主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辖区所有房屋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分公司、管理处负责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手续,并对业主装修过程进行监督、验收。
3.2财务部门负责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3.3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公用设施设备、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4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消防巡查、监督和报告。
3.5分公司、管理处主管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

4.0工作程序
4.1业主装修管理流程图
业主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提供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
分公司管理处主管预审装修内容,及有关施工队资料。需报请消防部门审批的须有消防部门的批复。
财务人员核收业主装修的各项应缴费用。
分公司、管理处经理对有关装修项目进行审批,并督促部门主管做好装修工程的监督工作。
分公司、管理处工程、保安部及主管人员应在日常巡查中对装修施工队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发生,应立即与以制止并将违章
事件报分公司、管理处经理统一按规定进行处理。
部门主管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装修“临时出入证”。

5.2对装修施工队的管理
5.2.1在装修施工进场之前,分公司、管理处主管应队查验以资料:
1) 装修企业营业执照;
2) 装修人员各类有效证件;
3) 装修押金及装修相关费用;
4) 装修人员办好临时出入证。
5.2.2在装修施工队办妥装修手续后,分公司、管理处主管才可准许施工队进场施工。
5.2.3装修过程中,分公司、管理处主管及工程、保安人员应监督装修施工人员按《房屋装修指导手册》在现场作业,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用设施设备,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现场动火管理执行《动火安全规程》。
5.2.4在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完毕后,分公司、管理处主管应督促施工队交回施工“临时出入证”,对丢失“临时出入证”的应按章处罚。执行《保安管理制度》。

6.0相关文件
《动火安全规程》
《保安管理制度》

7.0相关记录
“业主装修施工许可证”
“临时动火申请表”
“装修改建申请表”
(以上记录见《房屋装修指导手册》)

8.0副件:《房屋装修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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