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接收
1、租户落定后,由招商部办理签约手续,发出《入驻通知》,租户凭《入驻通知》到物业处办理入驻手续。
2、物业管理处凭《入驻通知》接收租户入驻,填制《租户入驻登计表》,为租户建立档案,引导租户办理以下手续:
确认所租区域《物业设施状况记录表》所载内容并签字。
购买或委托物业管理处购买水电表,由物管处安装并签认《水电计量表安装竣工签验单》
交纳水电费押金
交纳装修管理费
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装修手续
1、租户装修必须按装修管理规定,先由委托施工方申报各种图纸,施工方案等,填定《装修申报审批表》,由物业管理处,大厦业主方进行审核后凭该表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纳3装修押金。
2、《装修申报审批表》完成审批后管理处向施工方核发《装修开工许可通知》,施工人员核发《临时出入证》。
3、《临时出入证》由施工方签写申领表,物业管理处凭此表,通知财务从施工方预交的装修押金中扣除工本费。
4、装修完成后,由施工方、物管处、租户三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施工方凭押金单和管理处退款签暑意见到财务办理退还押金余额手续。财务部部扣除各种扣罚款,管理费后,将余款退还施工方,索回原押金收据,开据各扣款收据。
5、施工方完成装修退场时,应将临时出入证交还物业管理处,丢失或未交回由管理处通知财务部扣除赔款。
6、对施工方在装修中的违约行为,由管理处各部门发出扣款通知,经施工方签字后交财务从装修押金中扣罚。装修期间的水电费,也由物业管理处发出水电费抄表收费单交财务部扣款。
正式入驻
上述程序完成后,租户正式入驻。管理处发出工作单通知各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