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本指导书规定了物业接管要求和方法,确保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
2.0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对物业的接管。
3.0职责
3.1 接管验收小组负责按照本规程进行前期介入、准备验收表格资料,并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办理物业接管手续。
4.0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工作流程图
4.2 工作内容和要求
4.2.1 成立接管验收小组
接管验收小组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任组长,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
4.2.2 前期介入:工程人员应提前进驻现场,主要是参与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了解整个楼宇内装配的设备设施,熟悉各类设备的构造、性能、产地;熟悉水、电、气管道线路的铺设位置及走向,为入住后的管理、维修打下基础。
4.2.3 准备验收的表格资料:
a)《房屋接管验收表》;
b)《房屋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
c)《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接管验收表》;
d)《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
4.2.4 物业资料的接管移交
按楼宇接管资料移交清单逐一移交。
4.2.5 物业的接管验收
4.2.5.1 公司接到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委托单位等)接管验收通知。
4.2.5.2 接管验收小组按物业资料接管移交清单核对所接收的资料,经审核具备条件的,发验收复函并约定验收时间。
4.2.5.3 接管验收小组会同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委托单位等)对房屋质量、使用功能、外观质量、公共配套设施、机电设备等进行验收。
4.2.5.4 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接管验收小组填写各类遗留问题统计表,约定期限由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委托单位等)负责整改,并商定时间复检。
4.2.5.5 对无明显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房屋,由验收小组接管钥匙;对存在缺陷的房屋等整改验收合格后再接管钥匙。
4.2.5.6 业主入伙时,由管理处有关人员陪同对室内进行全面细致的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管理处整理,报总经理助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委托单位等),由其其负责整改或限期施工队逐项返修。
4.2.5.7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安装、设备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管理处应初步查清原因,按《工程完善和工程遗留问题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4.2.6 物业及资料经验收后,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的代表在“移交人”、“验收人”上签字,并分别由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委托单位等)、物业公司领导签字确认。
4.2.7 验收标准及检验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验收
4.2.8 物业接管后,由管理处将接管资料归档,建立业主(住户)档案。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及检验方法》
5.2 《公共设施、设备接管验收标准及检验方法》
5.3 《智能化系统接管验收标准及检验方法》
5.4 《工程完善和工程遗留问题处理规程》
5.5 《房屋接管验收表》
5.6 《房屋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
5.7 《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接管验收表》
5.8 《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