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员工:
为鼓励公司各部门员工参与销售,促进成交,公司决定于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公司全员销售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 2010年1月16日至2月15日止;
二、参与对象:公司各级员工(含临时工,营销部人员参与方法见细则)
三、销售范围:xx公司各住宅小区的物业,包括商品房、商铺、车位;
四、实施细则:
1、在此次全员销售期间,由公司员工(含临时工)成功介绍新买家并成交的(在上述期间内下定金10000元以上并签订《认购书》),公司给予现金直接奖励:
① 住宅500元/宗;
② 商铺500元/宗
③ 车位300元/宗,奖励方式:每宗现金奖励其中介绍员工占80%,营销部跟进销售人员占20%,个人所得税自理。
2、现金奖励的计算标准:
① 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给付每宗奖励的50%;
② 剩下的50%在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合同后给付;
③ 如客户采取一次性付款,全员销售的奖励佣金可一次性计算支付;
④ 全员销售奖励发放期:每月的20日领取上月奖励。
3、员工需亲自引领客户到售楼部跟进客户填写《xx公司介绍客户确认表》,业主落定金签署《认购书》必须由营销部经理、财务部总监、总经理逐级签署确认方为有效。全员销售员工介绍的客户由营销部统一安排人员接洽跟进,按轮候顺序执行后续销售和办证等工作。
4、由全员销售促成的成交,销售人员除20%跟进奖励外不另计佣金;全员销售方案之外促成的成交,营销部佣金不变。
5、奖励计算《审批表》由营销部统计、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复核后予以给付。
6、工作要求:各员工必须主动积极响应公司全员销售的行为,自觉加强监督,确保各环节不出现廉政事件,一经发现,按公司规定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特此通知。
附件:《xx公司员工介绍业主确认表》
中山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