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管理费通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
你们好!
物业管理服务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根据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是每个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xx居物业管理近几年来能维持良好运作,营造了一个文明、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全靠于绝大部分业主每月自觉缴交管理费,对管理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
然而,有少数业主长期故意欠交物业管理费,每天亦同样享受着管理处提供小区的公共服务(如:清洁、绿化、保安、公共照明、设备维修养护等),这对交费部分的业主利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即无形地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部分欠费的业主,管理处曾以通过电话催款、派发《催款通知单》、登门拜访等形式进行追收,但少部分欠费业主仍不交费,甚至以各种不切合实际的理由进行推搪和拒交。根据今年7月份业主意见调查,并取得绝大部分业主的同意,现将部分欠费住户公示如下:
3-13-204xxx 3-14-304xxx 3-14-501xxx
3-15-401xxx 3-15-502xxx 3-15-602xxx
3-16-501xxx 3-16-601xxx 3-17-202xxx
3-18-403xxx 3-19-603xxx 4-11-603xxx
小区物业与管理服务是一个整体,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享受服务就应该主动交费。在此,敬请广大业主对欠费对象配合监督,发表评论共同约束,并呼吁以上住户尽快交清欠款,共同维护小区正常运作。
特此通告! 欠费查询电话:xxxxxx
★本通告抄报xx居业主委员会1份
xx物业管理处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