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错峰用电"通知
(JYHT-WBTZ-0809026)
尊敬的各业户:
接供电公司通知,近段时间为用电高峰期,由于电力负荷有限,供电局近日起将实行错峰用电:
一. 逢星期三遇用电高峰时xx线(xx廷所属供电干线)停电;
二. 逢星期二若相邻供电干线负荷不足,省供电局会根据当日实际用电负荷作出调整,xx线亦有可能停电。
三. 星期天至星期三为用电高峰期,如果当天的用电负荷不足, xx线亦有可能停电。
以上停电为省供电局执行错峰用电措施,在上述日期内电力供应的停电及恢复供电均没有确切的时间。为了减轻xx线的用电负荷,在错峰用电期(即周日至周三)每幢楼将只启用一台电梯,其余时间电梯将正常供大家使用。
停电期间,小区配套发电机主要为应急供电,其供电范围为电梯(每幢只开一台电梯)、平台花园及车库照明、水泵房等,业户单元不在应急供电范围以内,请各业户知悉情况并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工作。(注意:在离开单元时检查清楚自来水及家用电器是否关闭。)
如您在使用电梯的过程中突遇停电,请不要恐慌,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停电期间将密切监控各设施的运行情况,并作出跟进处理,发电机启动后将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供电部门联系电话: 8xxxx114
xx管理处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有效期至: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