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物安「2010」字第012号
致:公司领导
由:安防部
事:关于任命xxx、xxx为领班的请示
日:二00四年三月十九日
安防部前期两位领班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在缺少领班的情况下,安防部领班职务有高保xxx、xxx进试行担任,经过几个月的观察了解二位在代理领班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工作热情、服从管理、工作主动、任劳任怨、业务知识较熟,在本班人员工作岗位的安排、问题的处理上能够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不足之处管理上不够大胆,处理日常事务需要加强灵活度,部门主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对二位同志的引导使二位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尽快胜任领班职务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奉献一份力量。
通过观察与了解二位高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全有能力胜任领班职务,建议公司领导给予二位同志转为正式领班。
以上妥否?敬请领导给予批复!
安 防 部
二00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