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指定的 地点,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代表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有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
附表七:
附表八: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变更单
工程验收单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结算单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程保修单
甲方代表(签字): &n
备注:
①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②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③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④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保修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