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C: 表示施工方自检
B: 表示项目部和施工方共检
A: 表示业主、项目部和施工方共检
R: 表示须有书面记录
6. 安全保证
6.1 安全保证目标
6.1.1 安全方针
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所有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预防一切事故发生。
6.1.2 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是:零伤害、零事故。
6.2 安全保证体系
6.2.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6.2.2 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的成员:
a) 项目经理
b) 施工经理
c) 安全工程师 ( 专职 )
d) 班组安检员 ( 兼职 )
6.2.3 项目部应在开工前,将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的名单提交业主,以便于他们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工作联络和督导。
另外,为确保项目安全工作的效率,项目部按以下要求设置安全人员:
·设1名专职安全工程师;
·每个施工班组设1名兼职安检员。
6.2.4 安全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安全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a) 项目经理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执行业主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卫生负全责,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