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前应对气瓶进行检查,确认气体、气瓶确是所需且质量完好,方可使用。如发现气瓶颜色、钢印等辨别不清,检验超期,气瓶损伤(变形、划伤、腐蚀),气体质量与标准规定不符等现象,应拒绝使用并做妥善处理。
(3)按照规定,正确、可靠地连接调压器、回火防止器、输气、橡胶软管、缓冲器、气化器、焊割炬等,检查、确认没有漏气现象。连接上述器具前,应微开瓶阀吹除瓶阀出口的灰尘、杂物。
(4)使用气瓶时,一般应立放(乙炔瓶严禁卧放使用)。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距离、可燃与助燃气体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10m。
(5)使用易起聚合反应气体气瓶,应运离射线、电磁波、振动源。
(6)防止日光暴晒、雨淋、水浸。
(7)移动气瓶应手搬瓶肩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运时可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和肩扛、脚踹。
(8)禁止敲击、碰撞气瓶。绝对禁止在气瓶上焊接、引弧。不准用气瓶做支架和铁砧。
(9)注意操作顺序。开启瓶阀应轻缓,操应站在瓶阀出口的侧后;关闭瓶阀应轻而严,不能用力过大,避免关得太紧、太死
(10)瓶阀冻结时,不准用火烤。可把瓶移入室内温度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浇淋解冻。
(11)注意保持气瓶及附件清洁、干燥,禁止沾染油脂、腐蚀性介质、灰尘等。
(12)瓶内气体不得吃光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余压)。余压不应低于0.049MPa。
(13)气瓶使用完毕,要送回瓶库或妥善保管。
20.对于液化气体气瓶,为什么严禁过量充装
因为液化气体过量充装后,爆炸危险性极大,其中低压液化气体气瓶液尤为严重。这是因为随着温度的升高,液化气体的体积必然膨胀。但气瓶的容积是一定的,而且是封闭的。若充装过量,随着温度的升高,瓶内留有的气相空间就会消失,气瓶就会达到满液,致使液体无法再膨胀,从而受到压缩。由于液体的压缩系数奶小,则瓶内压力就会骤然增高。这种压力已远远超过液化气体在正常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气瓶因承受不了这样高的压力而发生爆炸。所以对于液化气体气瓶,严禁过量充装。
21.选购气瓶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计划员、供销员、气瓶使用人员在选购气瓶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学习国家有关气瓶的安全监察规程、标准,了解气瓶规格、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基本知识和规定。
(2)搞清楚所需气瓶的技术要求,如盛装的介质、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等,以便选择。
(3)签订购货合同前,应核实气瓶的制造厂是否有气瓶制造许可证,安全监察部门是否实施监督检查,如无制造许可证,则属于非法制造,这种气瓶不准销售,不准使用。不买无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气瓶。
(4)购货合同上应写明盛装的介质,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主体材料等主要技术数据。 (5)注意进货渠道。除直接向有制造许可证厂订货外,对转销单位要辨明真伪。东北地区已处理几起“气瓶改装厂”、“贸易公司”非法经销废旧气瓶案件。因而要提高警惕,免受经济损失,杜绝事故发生。
22.储存气瓶应注意什么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消防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的储存:空瓶、实瓶应分开;所装介质接触能起化学反应的异种气体气瓶应分开(分室储存),如氧气瓶与氢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乙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3)气瓶库(储存间)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二级以上防火建筑,与明火或其它建筑物应有适当的安全距离。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气体气瓶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m。
(4)气瓶库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要有便于装卸、运输的设施。库内不得有暖气、水、煤气等管道通过,也不准有地下管道或暗沟。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应是防爆的。
(5)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能储存气瓶。
(6)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当心爆炸”等各类必要的安全标志。
(7)瓶库应有运输和消防通道,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在固定地点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和防毒用具。
(8)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最好戴固定瓶帽。
(9)实瓶一般应立放储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头(有阀端)应朝向一方。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数量、号位的标志要明显,要留有通道。
(10)实瓶的储存数量应有限制,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储存量。 (11)容易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12)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按时盘点,账物相符。
(13)建立并执行气瓶进出库制度。
,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预防